学校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3-2024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文件,做好职业教育办学数据监测,提升职业教育数字治理水平,发挥数据采集平台在学校日常管理、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中的作用,提升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信息化水平和决策管理能力,确保我校2024年数据采集工作顺利完成, 现就2024年平台数据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的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实行三级负责制,分别是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数据采集管理办公室和责任部门。各级责任组织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按照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的工作部署,保质保量及时高效的完成数据采集任务。
(一)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于繁华 别惠彬
副组长:赵剑辉 袁洪亮 马凯 孟凡成 方健 孙平文
成员:由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发展规划办公室、校园建设办公室、图书馆、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
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及统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负责对学校人才培养数据采集平台的数据准确性、有效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查、审定。
(二)数据采集管理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数据采集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
主任:马凯
副主任:刘喜敏
成员:宫宇 王瑞鸿
工作职责:
数据采集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业务培训、数据综合汇总、上报和分析工作,及时提交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上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
(三)数据采集工作各责任部门及成员
具体任务分工(见附件1)。
工作职责: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审核的内容包括数据填报格式的规范性、数据及字段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合理性等,组织本部门按照各时间节点及时上报经审核的规范准确的有效数据。其中牵头与责任部门是特定专项项数据采集工作的牵头组织单位,负责协调本专项数据采集所涉及的相关业务部门及采集人员,汇总和审核该专项数据。
信息采集人须熟悉数据填报手册,了解具体数据填报规则和各项注释,负责组织并指导本部门的填报人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填报数据采集平台中的基础数据,并进行初审。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和信息采集人对填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科学性负责。
二、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采集时间
数据采集以学年为统计时段,即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特别说明:个别专项数据的采集时间如不在该时段范围内会有明确说明;平台涉及收入、费用的时间段一般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即自然年度)。
(二)采集培训
数据采集前,数据采集管理办公室拟定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做好采集进度安排和任务分解。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数据采集培训,讲解填写数据采集平台填报方法及项目内涵,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各相关部门的部门负责人、信息采集人、审核人员需参加培训,并具体承担本部门的数据采集、管理和审核工作职责。
(三)采集过程
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见附件2)。
三、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的注意事项
1.数据采集工作涉及学校多个行政职能部门和教学部门,各填报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级管理,落实责任。按照学校数据采集工作的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数据采集任务。
2.各填报部门在填写之前要认真阅读填报注释与说明,严格按要求填报,把握标准,高效工作。各级负责人不仅要对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把关,还要对数据的质量和内涵把关,涉及学校层面的数据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填报,填写过程中要注意与学校上年度数据采集平台填报的数据信息保持连续性。
3.各级数据审核必须用审核人自己的账号,不得用他人账号代替审核,审核人要审核结果负责。
4.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数据分析,为下一步撰写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做好准备。
5.请各部门按照学校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安排表中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数据采集工作。
数据采集管理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