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瑞鸿 时间:2024-12-03 点击数: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加快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根据教育部和吉林省《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内容
1.学校质量年报
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产教融合、发展保障、面临挑战等七个部分以及年报内附表数据。具体分工见附件1学校质量年报编制任务分解和附件5年报内6张附表。
2.企业质量年报
每个学院(不包括国际教育学院)编制一份“企业年报”,封面须加盖企业和学校公章,内容见附件4企业年报模板。
3.二级学院质量年报
每个学院(不包括国际教育学院)编制一份“学院质量年报”,内容见附件3二级学院质量年报模版。
4.专项质量年报
专项质量年报包括:专业与课程建设专项、学生发展专项、招生与就业、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科教融汇专项、产教融合专项、国际合作专项、文化传承专项共8个专项质量年报。具体分工和模板见附件1学校质量年报编制任务分解和附件2专项质量年报模版。
二、工作要求
(一)请有填报任务的部门填写质量年报联络员表(12月5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王瑞鸿企业邮箱。)
(二)请相关部门认真阅读通知附件,明确工作任务,并于12月17日下班前完成本次年报的全部内容,将有关文本和数据的电子版发送到王瑞鸿企业邮箱。
(三)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质量监控中心联系。
数据联系人:王瑞鸿 85548940
调查问卷联系人:郑元 85548940
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