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定期调度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需要各高校每个月动态上报办学条件达标情况。为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现组织开展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相关数据动态采集工作。工作事项和要求如下:
一、请本项工作相关部门(学生工作处、人事处、资产管理处、图书馆、校园建设办公室等)指派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本部门动态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
二、各相关部门信息联络员在填写本部门数据前务必认真阅读数据上报要求及相关统计指标解释说明。
三、请各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对所报送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信息联络员在上报本部门数据前,务必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
四、各相关部门每月报送本部门负责统计的数据指标。填报说明、填报详细数据项、填报基础等信息详见附件。
五、请各相关部门记录每月数据变化,建立基础台账。
六、报送时间与报送方式
1.报送时间:请各相关部门每月14日前上报截止上月末的统计数据,例如,6月14日前要上报截止5月31日的统计数据。以此类推。
2.报送方式:每月14日之前将部门统计表格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质量监控中心。电子版表格发送至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孟冠群企业邮箱。
联系人:孟冠群 85548940, 13258880651
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