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部门职责
1.负责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建设与运行的组织实施与指导工作。
2.负责学校各部门业务工作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
3.负责学校全体教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
4.负责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审核管控和对接报送工作,并对数据进行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
5.负责学校质量报告制度建立、质量报告的编制组织与撰写上报工作。
6.负责学校督导队伍和信息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学校教学运行的巡视督导工作。
7.完成省厅委托给省诊改委秘书处的相关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